香港民風大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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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運動1970年代香港學界為爭取中文能享有官方語言地位的社會運動

中文運動的背景[]

1841年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後,只有英文為有法律效力的語言。雖然殖民地政府各種與華人有關的通告、告示多數都會翻譯成為中文,但一切法律文件只有以英文書寫方具法律效力。因此與政府的文書往來只能以英文進行。

1960年代,當時全香港唯一一個以中文授課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獲得政府承認。在此之前,香港高中生只能升讀以英文為授課語言的香港大學。香港在1966年1967年接連發生暴動後,社會上的知識分子有感於政府對華人重視不足,是引起社會不安的原因之一。中文因為法律地位問題被邊緣化,造成政府與一般市民之間溝通的隔閡。例如,任何與政府有關的文書亦必須以英文書寫;中文報章的輿論卻常被忽視,倘若要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或投訴,只有寫信給香港最大英文報章之一南華早報(South China Morning Post)方才有實效。但當時市民教育水平甚低,很多人都不諳英語或只懂得基本英語。

中文運動最先由專上學生發起,在1968年由學界成立委員會向政府爭取中文合法化。

1970年,政府成立委員會研究公事上使用中文。

1969年,香港首個烽煙節目太平山下漫步誕生,市民可以透過該節目與政府官員溝通。

1972年,立法局議員鍾士元成為首名在立法局會議中使用中文的議員。

1974年,政府立法通過中文與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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