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君夏(1937年-),前香港警務處處長,香港警隊首位華人處長。
曾讀伊利沙伯中學畢業,1957年加入香港警察隊,1969年4月升為警司,1978年任總警司,1979年任助理警務處長,1984年任高級助理警務處長,1985年任副警務處長,當香港進入「後過渡期」後,香港政府於1989年12月顏理國退休時委任了李君夏為警務處長,成為首位出任此職的華人。1994年退休。
李君夏離開警界後,即加入李嘉诚旗下,負責策劃保安事宜。李君夏当时负责成立一支保镖队,他认为“啹喀兵”受过军训,不太懂广东话,刻苦耐劳,守密程度会较高,不怕出蛊惑,所以起用他们作李家贴身保镖;司机则仍要华籍,因为对路面较为熟悉。
他其後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委員,又曾擔任特區籌委會成員、推選委員會委員。
九十年代中期,惡匪「大富豪」張子强十分活躍,更綁架富商李嘉誠之子李澤鉅勒索贖金,當年已經退休的李君夏,以朋友身份向事主家人提供意見,令肉參安全獲釋。
外部連結[]
- 巨富保镖──年薪百万的“隐身人”,2002年4月17日南方網
前任: 顏理國 |
皇家香港警務處處長 1989年-1994年 |
繼任: 許淇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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