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敏超(Ronnie Wong Man Chiu,JP,B.Sc,MBA,1952年—),原籍廣東東莞,前香港游泳代表,中華造船廠王氏家族成員之一,為創辦人王華生的兒子,其兄為第10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。
學歷[]
王敏超畢業於喇沙書院,於美國加州「岩士唐大學」(Armstrong University)工商管理系取得榮譽學士學位。其後又獲「佛羅里達州理工學院」(Florid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)工學院工商管理系碩士學位。
職務/榮譽[]
主要職務[]
- 王氏投資(集團)有限公司董事
- 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執行董事
- 雅高企業(集團)有限公司執行董事、雅高巴士有限公司執行董事、南京公交雅高巴士有限公司董事長
歷任公職[]
- 保良局:辛酉及壬戌年總理、癸亥及甲子年副主席、乙丑年主席及丙寅年顧問成員
- 市政局:1986年(委任議員)、1995年(鴨脷洲區分區直選)
- 臨時市政局:1997年(委任議員)
- 南區區議會:2000年(委任議員)
- 賽馬會體藝中學、香港外展訓練學校校董
- 香港學界體育聯會顧問
- 鴨脷洲街坊福利會理事
- 觀塘社區發展協會執行委員
- 香港漁業學會董事
- 博愛醫院名譽顧問
-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副秘書長
- 國際泳協公開水域游泳技術委員會副主席
- 香港業餘游泳總會秘書長
- 亞洲泳協副秘書長
- 香港中華業餘游泳聯會執行委員
- 香港浸會大學體育系顧問委員會主席
- 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
- 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主席:1996-2004年
- 香港康體發展局成員:2003-04年度
- 觀塘區議員
- 長刑期囚犯審查委員會委員:1981-1992年
- 職業訓練局船舶建築業訓練委員會委員
-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基金委員:1989-1991年
- 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
- 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
- 銀禧體育中心管理局委員
- 度量衡十進制委員會機械工程小組主席:1981-1989年
- 香港青年聯會會董
- 醫院管理局廣華醫院管治委員會委員
歷任政職[]
- 新香港聯盟領導成員
-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:1981-1992年
- 區事顧問:1994年
主要榮譽[]
- 香港十大傑出青年:1983年
- 太平紳士:1992年獲委任
游泳[]
王敏超擅長自由泳,自1966年亞運會開始,出席過2屆奧運會和3屆亞運會[1],於1970年亞運會在4X100米自由泳接力中為香港隊奪得第四名[2]。1972年後王敏超到海外升學,回港後轉投水球運動,更帶領香港水球隊出席1978年亞運會。王敏超曾獲得三屆香港渡海泳的冠軍[3]。
代表香港出席的主要運動會:
- 1966年第五屆亞洲運動會(泰國曼谷)
- 1968年第十九屆奧林匹克運動會(墨西哥墨西哥城)
- 1970年英聯邦運動會(英國愛丁堡)
- 1970年第六屆亞洲運動會(泰國曼谷)
- 1972年第二十屆奧林匹克運動會(西德慕尼黑)
- 1978年第八屆亞洲運動會(泰國曼谷)
慕尼黑惨案[]
1972年9月5日巴解分子「黑色九月」(Black September)潛入當時仍為西德慕尼克的奧運選手村,先殺死2名以色列運動員,再挾持餘下9名以色列運動員作為人質,要求以色列釋放234名巴勒斯坦政治犯。
當時香港隊住在以色列隊駐紮的「I座」隔鄰的「H座」,因港隊只有不足30人,住不滿整座宿舍,而以色列隊不夠地方,就與港隊商量,借用「H座」底層的房間居住,港隊住樓上。在巴解挾持人質期間,當時年僅20歲的游泳代表王敏超與柔道代表莫卓榮及另一名劍擊運動員一起,與門外的槍手說自己是中國人,要求離開,對方通知樓下的首領,就批准三人帶同行李從正門離開[4]。
参考資料[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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